房产中介|“难道看了房子,我就得买吗?是缺钱缺疯了吗?”( 二 )


女子并不认为自己的做法有什么不对 , 既然对方开了房产中介 , 那就要面临跳单的风险 。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房产中介的负责人 , 负责人说他们帮女子谈了价位 , 然后又带着房东去查了档 , 把前期的工作都做完了 , 但女子却把他们给撇开了 , 这种做法太不合理了 。记者表示无论女子有没有错 , 但是在小区贴告示的做法也不合理 , 如果对她有什么不满 , 建议中介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
在记者的协调下 , 中介最终同意摘下告示 。

现在很多人买房子都会找中介 , 但通过中介公司去看房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 。 有的人为了节省这笔费用 , 等中介带着看过房之后 , 直接找房东签了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 , 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 所以 , 中介理应取得合理的报酬 。
如果房产中介可以证实自己确实是带领交易双方实地察看了房屋 , 并做出了相应的促成工作 , 在掌握证据之后 , 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

对于消费者来说 , 一旦走到这一步 , 不仅仅是需要全额交付中介服务佣金 , 还会承担诉讼费甚至面临有关的赔偿性处罚 。女子找中介看房子 , 夺取了别人十几天的劳动成果 , 这种跳单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
如果你是房产中介的话 , 会怎样处理这种跳单的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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