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赢了官司拿不回上千万利润扬中开发企业“猝死”遭合作伙伴质疑

5 年,江苏扬中市新扬居委会及其委托代理人陈冬(化名),至今还陷在 " 亨正置业破产清算 " 的泥潭中。鼎恒名座是当初新扬居委会和亨正置业在扬中合作开发的项目,但是项目还未销售完毕,双方还没结算,亨正置业竟然进入了破产程序。而随着从合作伙伴变成破产案件的债权人,陈冬等人发现,亨正置业很多账目不清晰,如同雾里看花,让债权人们十分揪心。近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对此进行了调查。债权|赢了官司拿不回上千万利润扬中开发企业“猝死”遭合作伙伴质疑

△ 早已建成使用的鼎恒名座合作方起诉开发公司欲得到投资利润,突然遭遇破产案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鼎恒名座位于镇江扬中市扬子西路与新扬路交界处。2009 年,这一地块拆迁后,原住在该地块的陈新良(化名)动了开发的心思。因为个人没有开发资质,陈新良在 2010 年找到扬中市三茅镇新扬居委会,以居委会名义竞买了这一块土地,并找到了江苏亨正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陈冬是陈新良的女儿,她告诉现代快报采访人员,该项目 2011 年开工,2014 年 8 月完工交付。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4296.85 平方米,由一幢建筑楼组成。其中 1 — 2 层为商业,3 — 15 层为住宅,另还有一层地下室。在资金投入上,新扬居委会出资 1429 万元作为购买土地款,其中陈新良个人出资 1414 万。亨正置业用于项目的各种款项投入为 1148.28 万元。在总投资中,新扬居委会占比 56.61%,亨正置业为 43.39%。在项目已经销售大半的情况下,由于亨正置业一直没有分配合作开发的利润,新扬居委会于 2016 年左右向扬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代快报采访人员注意到,按照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完税后利润计算方式为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去工程建设成本。根据法院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鼎恒名座项目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已经销售住宅 70 套,营业用房 7 套,销售收入 9487 万余元。未销售住宅 8 套,营业用房 9 套,未销售房产面积约 2426 平方米。项目已实现利润为 1306 万余元,未销售面积暂未计算。此案历经一审二审,直到 2020 年 10 月份,才由镇江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是新扬居委会对亨正公司享有 21686480 元债权。债权|赢了官司拿不回上千万利润扬中开发企业“猝死”遭合作伙伴质疑

△ 鼎恒名座为何是确认享有债权?现代快报采访人员在终审判决中看到," 本案中,新扬居委会第一次提起诉讼时,亨正置业还没有进入破产程序,属于《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破产时已经开始的诉讼,管理人应诉后,应该继续审理给付之诉,人民法院没必要让其变更为确认之诉。但是因亨正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根据破产债权平等受偿的原则,不宜判决新扬居委会个别给付,只能确认其享有的债权数额。"据了解,在此案一审过程中,2017 年 8 月 2 日,案外人奚某以亨正置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被扬中市人民法院多次执行仍未偿还为由,向扬中市人民法院申请亨正置业破产清算。扬中市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作出(2017)苏 11826 号民事裁定书,认为亨正置业至今不能向奚某清偿到期债务,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申请。2017 年 11 月 22 日,扬中市人民法院作出(2017)苏 1182 破 6 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亨正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司财务混乱,合伙人追问钱去哪了?陈冬表示,在他们提起诉讼的前后几年,扬中的房地产市场是往上走的,他们想不通亨正置业会亏损乃至于破产," 活活把一个好项目整到了破产清算的烂框里。"在一审期间,亨正置业方面曾聘请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该项目的利润额为 191.27 万元。新扬居委会不接受该审计结果,后来由法院重新委托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列出一些有问题的成本支出,比如审计报告中明确指出:鼎恒名座早在 2011 年 10 月就开始收取售房诚意金,项目前期资金由合作双方共同投入,后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预售房款。且资金一直有结余,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因此,对于之前亨正置业单方聘请的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中,一项 434 万元的利息担保费,被新的审计报告否决;同时,亨正置业以 22 套住宅为抵押,向他人借款 1500 多万元,后来又将这 22 套以 1750 万元抵给债权人,审计报告认为这笔借款不应该是用于偿还鼎恒名座项目的欠款。因此,按照抵债协议确认的那 22 套住宅的成交金额,也属于项目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 亨正置业借钱到底做什么用?我们到现在不清楚。" 陈冬等人表示。据了解,亨正置业管理人江成律师事务所在债权人会议上的报告也指出:亨正置业财务资料不规范、记载内容混乱。在破产立案前,亨正置业账户被查封,很多资金往来通过个人账户进行 ......三年多清产核资,关联公司往来账目一直是焦点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扬中市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11 月份指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作为亨正置业管理人后,2018 年 3 月 16 日,管理人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这次债权人会议上,公布了当时申报的债权总金额为 4.91 亿元。此后,债权申报额继续增加,最终达到 8.28 亿元以上。但是,在 2021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报告公布,审查核定的债权金额又调整为 2.76 亿余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