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房租不能大涨,押金不能多收!北京将推出一大波租房利好


房租显著上涨 , 政府可“出手”干预;押金一般不超1个月租金 , 单次收房租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甲醛房”将禁止出租 , 违规最高拟罚30万元……一大波广大租房者的“利好”就要来了!
【南昌|房租不能大涨,押金不能多收!北京将推出一大波租房利好】近年来 , 庞大的住房租赁规模和复杂的住房租赁关系引发大量矛盾纠纷 , 接诉即办涉住房租赁类诉求居高不下 。 为了推动实现“住有所居”“房住不炒” , 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 条例草案对“黑中介”“群租房”“甲醛房”、哄抬租金、抢占房源等住房租赁乱象一一回应 。
房租显著上涨 , 政府可“出手”干预
哪些租房“利好”最让房客欢欣鼓舞?首当其冲:显著上涨的房租将受到价格干预 。
条例草案提出 , 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 , 市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 , 稳定租金水平 。 一旦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 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 ,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
单次收房租金额一般不超3个月 , 超收将受监管
租房押金和房租怎么收、怎么退?中介费交多少?长期以来 , 不同住房租赁企业的收费方式也各不相同 。 “押一付三”甚至“押二付三”“押二付六”等常见租房交易规则 , 让不少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年轻租客倍感压力山大 。 今后 , 租房押金和中介费到底该怎么交 , 将有统一规定了 。
条例草案提出 , 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 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 。 而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 , 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 , 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 。 住房租赁企业不得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 , 或者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中介服务收取的佣金 , 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 住房租赁合同期满 , 出租人和承租人续订或者重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 ,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
退押金也将限期 。 条例草案提出 , 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的 , 除抵扣租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外 ,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承租人返还住房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人退还剩余押金、租金 。
本市将建统一租房“网签”平台
本市将建立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 , 将合同备案与出租登记衔接 。
鼓励出租人、承租人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 , 完成住房租赁合同在线签约 , 自动提交登记备案 。 通过平台完成在线签约的 , 平台将签约信息同步向公安机关共享 , 出租人不需要另行办理出租登记 。 而承租人申领居住证 , 办理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公积金提取等公共服务事项需要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的 , 也可以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编号 , 替代纸质合同 。
出租“甲醛房”最高拟罚30万
记者注意到 , 在此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中 , 室内装修空气质量不达标首次被列入禁止出租之列 。
条例草案提出 , 住房租赁企业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装饰的 , 应当遵守室内装修装饰相关规定和标准 , 保障租赁住房安全 。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 , 向意向承租人推荐房源时书面告知房屋装修完成时间等情况 。
住房租赁企业对出租住房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 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 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 , 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