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探案说法“借名买房”究竟靠不靠谱?这些法律风险你要知道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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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家庭中的重要财产之一,可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限购政策、逃避债务、隐藏财产以及获取贷款等因素,“借名买房”的情形时有发生。而且这种事常发生于熟人、朋友或亲人之间。“借名买房”究竟靠不靠谱呢?“借名买房”发生后,具有哪些潜在的法律风险?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采访人员 王天宇
“借名买房”起纠纷诉至法院
借名买房,可能导致亲人反目、朋友成仇人。这不,海南三亚就发生过这样的事。因产生纠纷,刘军将自己的表弟朱鹏、弟媳王倩告上法庭。
从2009年至2014年,朱鹏陆续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给刘军330多万元让刘军帮其做理财投资,2014年1月至3月,刘军在三亚买了三套房,其中一套以朱鹏的名字购买,另两套以王倩的名字购买,三套房总计301万余元。
2015年9月至10月,刘军陆续将三套房的有关认购手续、支付凭证等材料交给朱鹏,让朱鹏和王倩到三亚收房,朱鹏和王倩收房后居住使用。
此后,双方因房产归属问题产生纠纷后,2019年刘军将朱鹏、王倩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三套房子的实际购买人及产权为刘军。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合同关系,故法院对刘军主张涉案三套房产系刘军借名购买不予采信。
不过,该案二审予以改判,二审法院认为,刘军购买三套房屋前朱鹏不知情,事后双方也未有将朱鹏投资款用于购买三套房的合意。朱鹏投资款及相应的投资收益并未转化为购房款。对此,法院判决三套房产的实际购买人、房屋所有权归刘军。
“借名买房”的原因、形式多种多样
事实上,上述案例并不是个例,11月25日,采访人员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借名买房” 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而且麻烦。发生的原因、形式多种多样,有规避购房资格限制的、逃避债务的、隐藏财产以及获取贷款等等,这种投机行为游走于法律边缘,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有的因缺乏相关证据,而不被法院认可。
海口的马斌和赵丹是夫妻关系,2015年及2017年以女儿的名字购买了两套房产,之后双方产生纠纷,夫妻俩将女儿起诉至法院想要回房产,女儿却称,她和父母之间没有签订“借名买房”的协议,两套房产是父母赠予她的财产。
对此,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未对其“借名买房”的主张作出合理解释,亦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因此,虽马斌、赵丹出资购买并管理涉案两套房屋,但不能据此认定构成“借名买房”关系。涉案的两套房屋现登记于女儿名下,登记具有公信公示效力,在无其他证据足以对抗登记的公信公示效力的情况下,涉案的两套房屋所有权归属于女儿。
此外,在海口另一起同胞兄妹的“借名买房”纠纷中,哥哥刘强以妹妹刘佳的名义购买了妹妹的单位房,刘强一家在房内居住了10多年后,2020年,刘佳以房子是自己的为由,将哥哥、嫂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两人立即搬离房屋。
【 刘军|探案说法“借名买房”究竟靠不靠谱?这些法律风险你要知道】不过,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房屋系被告出资购买,无须搬离涉案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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