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浙江嘉兴:房产证上刚加名字,女方要求离婚并平分房产,法院:不支持!

房产证|浙江嘉兴:房产证上刚加名字,女方要求离婚并平分房产,法院: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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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浙江嘉兴:房产证上刚加名字,女方要求离婚并平分房产,法院:不支持!

生活中 , 大家普遍认为
结婚登记后
【房产证|浙江嘉兴:房产证上刚加名字,女方要求离婚并平分房产,法院:不支持!】只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房子就理所当然变成一人一半了
“你爱我就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吧”
成为了检验真爱的重要标准

(图片来源于网络)
可是房产证上加配偶的名字
房产真的就一人一半了吗?
日前 , 嘉兴中院判决的一起案件告诉你答案

基本案情

2019年2月 , 男方与女方通过相亲网站相识 , 后即确立恋爱关系 , 2019年3月起共同生活 。 2019年10月14日 , 男方与女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两人均系再婚 。
男方婚前购买了位于嘉兴某小区的房屋一套 , 2018年5月 , 男方结清该房屋按揭贷款 。 2019年1月 , 男方与农商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 约定以该房屋作为抵押财产 。

结婚后 , 女方提出将房屋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 , 男方考虑到再婚不易 , 为了维持婚姻 , 答应了女方的要求 。 2020年4月16日 , 公证处对该房产进行了财产公证 , 双方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并且该房产项下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
然而 , 时隔一个多月 , 两人多次因经济问题发生矛盾 , 感情濒临破裂 。 女方称对自己的丈夫心灰意冷 , 起诉离婚 , 并要求分割财产 。

经评估 , 该房屋市场价格为345万余元 。 该房产目前欠银行抵押货款本金129万元及利息 。
另查明 , 2019年3月以来 , 双方即有大额资金往来 。 2019年6月开始 , 双方共同经营鞋子、口罩等生意 。

法院裁判

双方均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 , 对离婚无异议 , 故对女方要求与男方离婚的诉讼请求 , 法院予以支持 。
关于房产分割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 双方协商不成的 , 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女方权益等原则判决 。讼争房屋由男方婚前购买 , 购房款、税款等全部付清 , 现虽然登记为双方共同共有 , 但这不当然意味着双方各半享有房屋权利 , 也无证据证明男方有将房屋50%份额赠与女方的明确意思表示 , 故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并兼顾照顾女方权益等因素 , 可酌定由男方享有80%的份额 , 女方享有20%的份额 。
此外 , 法院依法对双方银行存款、股票、经营资产、房屋贷款等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作了分割 。
来源: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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