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滨湖佳源买房交110万现金“优惠购房”,交房时被告知未收到

专项整治|滨湖佳源买房交110万现金“优惠购房”,交房时被告知未收到

新安晚报报道 , 11月26日 , 读者高先生反映 , 称自己在2017-2018年间陆续在浙江佳源安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王女士处购买了3间商铺 , 双方起先约定 , 高先生缴纳现金110万的“优惠购房款” , 可在最终付款时享受220万房价优惠 。
但当高先生收到交付房屋通知时 , 才发现此优惠并不存在 。 高先生与开发商交涉时 , 对方表示并未收到“优惠购房款” 。 事发后 , 高先生向合肥包河公安分局报警 。 目前 ,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已对此事立案侦查 , 正在侦办中 。
投诉:110万“优惠购房款”不知所踪
11月26日 , 高先生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介绍110万“优惠购房款”的前后经过 。
高先生2015年曾在佳源巴黎都市售楼部购买了一套住宅 , 因此结识了浙江佳源安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销售王女士 。 王女士2017年4月联系他 , 称“公司目前有一个回馈老业主的福利 , 老业主购买商铺 , 交40万可以抵80万购房款 , 但前提是必须现金支付 。 ”
鉴于过往所建立起的信任 , 高先生没有怀疑王女士所述房款优惠政策的事实 。 在王女士多次联系推荐后 , 于是决定购买商铺 。
高先生介绍说 , “2017年4月 , 我取了40万现金后联系到王女士 。 在王女士的带领下 , 在售楼部一楼的财务室缴纳了‘优惠购房款’ 。 ”
缴纳现金后 , 高先生曾要求开具收据及发票 。 但王女士解释称 , 到时签订合同再补 。 高先生认为“款项已经付过 , 对方应该也不会反悔 , 加上我也比较信任她” , 于是答应了后补收据发票 。
一段时间后 , 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 , 高先生以约196万元的价格 , 购买了位于洞庭湖路与湖北路交叉口东南小区商业街的4号楼117商铺 。 审视合同时 , 高先生发现合同约定的价格为3万多每平方 , 与之前谈的5万元每平方差距较大 , 且40万元的优惠购房款在合同中也没体现 。
高先生当即提出质疑 , 王女士回答称 , 合同的价格是扣税价格 , 公司这样做主要是为了能少交税 。 “既然合同都已签订 , 我也就没有过多怀疑” , 高先生对记者这样说 。
2018年5月 , 高先生以同样的方式缴纳了小区商业街邻近的3号楼118与119商铺共计70万元的“优惠购房款” , 两间商铺总价分别为约176万元和约208万元 。
2019年6月 , 高先生收到交付房屋通知 。 在售楼部办理相关手续时 , 发现有大量业主在维权 。 高先生向他们了解才得知 , 原来所谓的“老业主福利优惠购房”并不存在 , 而其他业主是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优惠购房款”的 , 亦有收据凭证 , 而自己现金支付没有收据发票 。 “我当时就找到他们公司销售部的负责人严经理 。 严经理不承认收到过我支付的110万现金 。 ”高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被诈骗了 , 并当即报警 。
高先生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 , 2021年10月2日 , 他收到包河警方的通知 , 称已经对开发商相关的负责人和销售王女士进行了刑事拘留 , 目前两位当事人已经取保候审 , 警方仍在进一步搜寻相关补充材料 。
【专项整治|滨湖佳源买房交110万现金“优惠购房”,交房时被告知未收到】开发商:全力配合调查并提供资料
2021年11月26日 , 高先生收到浙江佳源安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催办函 , 希望高先生尽快前来办理购买商铺的交付手续 。 高先生以“贵公司涉嫌诈骗”为由的函件拒绝 。
高先生对记者表示 , 开发商相关的负责人和销售王女士目前已经被取保候审 。 两位当事人也曾多次找过他 , 希望他出具刑事谅解书 , 但高先生拒绝了 。 “我现在希望开发商能够将我购买共计约580万元的3间商铺履行退房手续 , 并退还我110万的‘优惠购房款’及几年来的利息 , 否则不会同意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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