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卖房子送出的电器要视同销售处理吗?

电器|卖房子送出的电器要视同销售处理吗?

【 电器|卖房子送出的电器要视同销售处理吗?】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我们在销售房子的时候有赠送业主家用电器。请问这些赠送的电器我们是否需要按视同销售处理?
答:感谢您的提问!贵公司将购入的电器随销售的商品房赠送给业主不属于无偿赠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及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规定,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均不作视同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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