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云南:334个烂尾楼盘已基本盘活240个!云南高院发布8个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三 )


同时 , 在册员工全部安置 , 职工债权、担保债权、税款、社保债权以及普通债权本金清偿率均达100% , 充分维护了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凸显了破产审判的制度功能与社会价值 , 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良好效果 。
案例3
盘活烂尾楼盘 , 推动项目复工
云南洪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沼公司)于2013年登记设立 , 前身系云南洪沼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在景东县开发了“洪沼·中心城”房地产项目 。 因经营管理不善 , 企业陷入债务纠纷 , 在建工程停工 , 引发购房户、建筑商、材料商等诉讼及群体上访事件 。 在执行涉洪沼公司案件过程中 ,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手段但收效甚微 。
2019年6月3日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中建二局)以洪沼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为由 , 向普洱中院申请将洪沼公司移送破产审查 。 普洱中院对洪沼公司的财产状况、债务的构成情况及清偿债务最大化等因素综合分析后 , 认为洪沼公司存在重整可能性和必要性 , 故裁定受理中建二局对洪沼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 并认为本案由洪沼公司和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景东县法院)办理更为妥当 , 故报经云南高院批准确定由景东县法院进行审理 。
景东县法院受理后 , 快速依法推进破产重整工作 。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 债权申报延长至2020年3月28日止 , 截至债权申报截止日 , 合计申报金额4.24亿元 。 债权申报期间 , 景东县法院同时指导管理人开展债务人开发的“洪沼·中心城”项目购房户登记核查工作 , 累计登记购房户359户 , 核查已交购房款总额6916.98万元 。 经评估 , 洪沼公司的存货及固定资产价值为2.09亿元 , 最终确认债权金额2.87亿元 。
在推进破产重整工作中 , 景东县法院从兼顾各方利益主体、实现利益最大化、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综合考虑 , 采用了自营式重整 , 即以业主回款启动项目+第三方运营管理+施工方部分垫付工程款进行建设的模式重整 。
虽有极少数债权占比较大的债权人不同意重整方案 , 但是景东县法院认为重整计划草案并未实质损害普通债权人的利益 , 清偿方式和清偿顺序符合法律规定 , 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 , 可予以批准 。 故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裁定 , 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 终止洪沼公司重整程序 。 现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 案件所涉“洪沼·中心城”烂尾项目更名为“新景上城”项目 , 售楼部正式对外开放 , 项目复工已启动 。
典型意义:洪沼公司破产重整案系执行转破产案件 ,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 , 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 , 确保了破产重整的顺利推进 。 在少数债权人不同意重整方案的情况下 , 充分研判案情 , 从债务人财产状况及债权人构成情况分析 , 大胆采取强制批准措施 。
同时 ,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 , 通过钉钉等软件以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 , 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 , 保证案件办理如期推进 , 使案件仅用时一年便顺利审结 , 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
开屏新闻记者 林舒佳 文
云南高院赵赢供图
【二手房|云南:334个烂尾楼盘已基本盘活240个!云南高院发布8个破产审判典型案例】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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