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提交和受理

【专利申请的提交和受理】

专利申请的提交和受理


“专利”不仅是新兴技术产品的代名词,也是人们发家致富的一种手段 。近年来,随着人们专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只要在某些方面取得创新、突破,就会立刻向当地的专利局进行专利申请 。然而,在办理相关手续的同时,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申请文件的提交

(1)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或办理各种手续的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每种文件均应一式两份 。
(2)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不得将几件申请的陈述意见或几件发明填写在一张意见陈述书或一张发明专利请求书上 。

(3)向专利局提交的各种文件申请人都应当留存底稿,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文件填写的一致性,并可以此作为答复审查意见时的参照 。

(4)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用挂号信函 。无法用挂号信邮寄的,可以用特快专递邮寄,不要用包裹邮寄申请文件 。

(5)专利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时不接收样品、样本或模型 。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提交样品或模型时,在专利局窗口当面提交的应当出示审查意见通知书;邮寄的应当在邮件上写明“应审查员×××(姓名)要求提交模型”的字样 。

(6)在我国境内没有长期居所、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单位,以及在国外长期居住或工作的中国人申请专利时,应当委托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不得直接向专利局邮寄或递交申请文件 。

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受理条件

专利申请提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代办处以后,首先应进行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在核实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 。但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利局不予受理:

(1)专利申请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书写的;

(2)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未打字、印刷,或者字迹不清、有涂改的;附图或外观设计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或者模糊不清(外观设计照片)、有涂改的;

(3)基本申请文件不齐备,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申请缺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中缺任一项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请求、图片或者照片中任一项的;

(4)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及地址不详的;

(5)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无法确定的;

(6)与我国既无协议或条约关系、又无专利互惠的国家所属的国民或单位,向我国提出申请的;或者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单位,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同胞未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的;

受理的法律效力

受理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 。专利申请被受理以后,作为在专利局正式立案的一件正规申请,将产生以下的法律效力:

(1)在该申请存在或者被公开后,将阻止任何在其申请日以后就同样的内容申请专利的申请人获得专利权 。

(2)无论该申请受理以后的命运如何,在一定时间内(发明和实用新型在12个月内,外观设计在6个月内),该被受理的申请可以作为该申请人在特定地域内有优先使用该专利的权利的依据 。

(3)该申请的申请文件从被受理之日起,可以作为申请人要求出具申请文件副本的依据 。在该申请文件被按规定期限销毁以前,申请人可以按规定的手续,要求专利局出具申请文件副本 。

(4)申请人今后对专利申请的修改不得超出受理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或者超出受理的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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