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分析


知识产权保护分析


一个结构完整的法律文本、一套可以与国际最新最高标准接轨的知识产权制度,并不足以成为衡量一国知识产权制度有效实施的标准 。只有让企业等市场主体掌握、利用这一制度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保护 。

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后不到3年的时间里,我国企业在逐步走向世界的同时,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都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经济全球化大潮中知识竞争之凶猛 。我国DVD整机生产厂家大规模遭遇日立、松下、三菱电机、时代华纳、东芝、JVC6C联盟以及3C、1C等跨国公司指控侵犯其核心专利纠纷案,美国思科公司诉深圳华为知识产权案等一系列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已达20余起 。
【知识产权保护分析】频繁发生的跨国知识产权纠纷案,已经让一些大企业感觉到了专利战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火药味 。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诉案赔偿额已达10多亿美元,其中最具影响力的DVD事件,因专利侵权致使我国的生产厂商每生产1台DVD就须付给“6C联盟”4.5美元专利许可费,目前已赔付30亿元人民币,据称今后还将陆续赔付200多亿元人民币 。

今后各国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关系着整个国家的发展之道 。虽然今天我国已经有与世界完全接轨的知识产权制度,但一种法律制度的价值并不在于其自身的完美无缺,更重要的是公众的接受和利用程度,因此,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企业应积极补上知识产权这一课,熟练掌握知识产权的游戏规则,维护自身的利益 。

知识产权保护应成为企业经营战略重点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及国外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的完成,我国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越来越大 。反观国外企业,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则反映了充分的保护意识和先进策略 。在日、美、德等国,除了国家在制定政策、协调利益等方面进行宏观管理外,企事业单位,尤其是著名大企业对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都是十分重视的 。

如日本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就十分成熟 。日本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基本态度是知识产权能保障其技术开发成果不被他人无偿使用,能为自己带来丰厚的利益回报,但若是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也会惹火烧身,就好比一把双刃剑 。因此,日本企业对别人的知识产权以尊重为原则,对自身的知识产权以开放和重点控制为原则 。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体现在技术上主要是在开发前充分检索相关技术文献,重点是专利文献,尽量避免侵权事实的发生 。而一旦发生了可能侵权的情况,在接到权利人警告书时就高度重视,尽可能以和解金的支付或交叉许可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从而避免高额赔偿金的支付及企业名誉的损失 。对本企业的知识成果,则非常重视其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积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在行使权利方面以行使积极权力为主,通过签发许可证、收取使用费来实现知识产权的应有价值,同时以此方式获得技术战略上的利益 。而对知识产权中少数重要的核心技术则选择独占方式来控制其流入市场,以行使消极权利为主 。

美国国家及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也是有目共睹的 。最近20年间,美国专利申请量从20年前每年10万件,增长为现在的每年35万件 。在行使权利方面,美国企业认为专利许可具有众多的优点和长处:风险和成本显著降低;对自己知识产权的财产,可以更好地控制他人使用的性质和程度;可以发展长期伙伴,达成双赢、互利的结果;可以带动未使用的知识产权财产的开发利用;一旦回收了研发成本,只花费很低的管理费用,就可以取得好的收入;在全世界范围内许可使用知识产权,获得收益有巨大潜力 。因此,美国企业尤其是一些跨国公司,采取的知识产权管理措施之一就是进行知识产权使用许可,不断强化专利的商业化 。美国专利的授权量则由20年前每年6万件,增长到现在的每年17万件 。另外,美国企业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一旦发现侵权,即挥舞诉讼大棒 。使用许可和侵权诉讼成为美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两大法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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