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房产留给子女,“生前办”还是“离世后办”“新规定”早点知晓( 二 )


假如房屋是满五年且家庭唯一住房,父母把房子卖给孩子,个税和增值税都能免掉,只交契税即可。
第二种,无偿赠与的方式。



过户|房产留给子女,“生前办”还是“离世后办”“新规定”早点知晓


你愿意给,我愿意收,这就是赠与,与“继承”非常相似。
不同之处在于,虽然不用交个税、增值税,契税却少不了,按照3%的税率计算,再加上动辄高达2%的评估费用,成本可能会高达房产价值的5%,还要加上公证、来回奔波的麻烦。
然而,不可忽略的是,有的城市现在实行了限购政策,受赠方必须具有购房资格才能接受赠与,在过户登记完成后,获赠房屋将计入其拥有的房屋套数内。
相比较而言,目前对于房屋继承并没有购房资质的要求。
假设子女目前仍是单身,若他已经拥有一套房屋,则无法再接受这套房屋的赠与;若他名下并无房产,则可以接受赠与,但在改变单身状态前,根据现行限购政策无法再购买房产。
生前办的两种方式里,赠与和买卖,都对限购资格有要求,赠与所需的开销偏低,但是契税和公证费照样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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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赠与或继承房屋再次出售的,要按(再次转让的收入-受赠时产生的费用支出-再次转让时产生的其他税费-其他合理的费用支出)*20%计算应交税额。
关键就在于这个“再次转让的收入”,因为子女接受赠与时的成本为0,相当于要足额计算房屋差价,20%的税率,对部分热点城市来说,相当于省掉了一辆车。
第三种,继承的方式。
把房子留给子女,大部分人下意识的会选择继承方式,但很多人都忽略了一点,即便生前把遗嘱准备的非常充分,继承房产的程序只能等离世后才能办。
这就会造成很大的不确定性,以上文新京报的报道来说,即便小丽的父母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小丽为房屋继承人,但她的爷爷奶奶依然是第一顺位的房屋继承者,当父母离世后,房屋产权出现争议时,独生子女难免会比较弱势,这也是冷冰冰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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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从过户费用而言,继承是比赠与还要省钱的一种方式,不光没有增值税和个税,连契税都不收,只需要一部分公证费。
但是,手续太繁杂,离世后的争议较多,跟赠与一样,继承的房产,除非是“满五唯一”的房子,否则还是要交个税。
最后,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
一,房产留给独生子女,“生前办”比“离世办”要好的多,三种过户方式差异巨大,早点了解。
二,用二手房买卖的方式,比继承和赠与更“划算”,假如你的孩子未来要转卖房产,能剩下相当可观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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