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承诺给违约金,接房时:6个月物业费+车位抵扣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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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承诺给违约金,接房时:6个月物业费+车位抵扣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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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承诺给违约金,接房时:6个月物业费+车位抵扣券】|开发商逾期交房,承诺给违约金,接房时:6个月物业费+车位抵扣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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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的周女士买了套新房 , 接房日期已过 , 开发商却迟迟不通知接房 , 周女士打电话去催促 , 不料却被负责人怼:“你慌啥子嘛 , 反正有违约金 , 会赔你们的 。 ”周女士无奈只能选择等待 , 好不容易等到了接房通知 , 可开发商给出的违约赔偿 , 却让她傻眼了 。

周女士买的这套房位于北碚区朗诗悦府 , 合同上约定的接房日期是2021年12月31日前 , 可是大家却没有收到接房通知 , 期间她也打过电话询问 , 对方表示有违约金 , 在接房日期之后 , 他们又等了3个多月 , 终于收到了接房通知 。
按照合同上的规定 , 开发商会支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 也就是1万多块钱 。 在接房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 。 周女士等人来接房时 , 顺便询问了违约金的问题 , 开发商拿出了一份补充协议 , 上面有关于违约金的赔偿问题 , 让业主们签字 , 但是内容却让大家不敢苟同 。

在周女士等人看来 , 违约金应该就是现金 , 可是开发商让大伙儿签的协议上 , 却是补偿6个月物业费+15000的车位抵扣券 。 并且这个抵扣券必须在车位开售30日内使用 , 否则过期作废 。
虽然看起来这个方案折算后的金额 , 远大于万分之一 , 可是实际用处却不大 , 若没有车的业主 , 车位抵扣券不就成了鸡肋了吗?那么就剩下6个月的物业费 , 也就3000不到 , 离他们的预期差距太大了 。

周女士等人拒绝在协议上签字 , 并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赔偿 , 但是对于这样的诉求 , 开发商却并没有理会 , 态度很明确 , 要么签字拿物业费和车位抵扣券 , 要么就没有补偿 。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负责人 , 在表明身份后 , 对方表示这个方案只是其中一种 , 也没有强制业主去签订这个协议 , 针对不接受这个方案的业主 , 他也已经向上反馈了 , 会尽快安排和相关业主协商处理此事 。

那么 , 开发商的这种赔偿方式 , 是否合理?
《民法典》第577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开发商没有在约定日期之前接房 , 已经属于违约 , 而将违约金强行转化成“车位抵用券”和物业费 , 这属于开发商单方制定的规则 , 带有“强买强卖”的色彩 。 是典型的不平等、不自愿、不公平和不诚信的行为 , 应当被制止 。

在这件事中 , 周女士等人可以有2种方法:
1、与开发商协商
周女士可以联合其他业主进行维权 , 与开发商进行协商 。 在协商过程中 , 注意维权方式的合法性 , 不能采取过激行为 , 更不能采取围堵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
2、向法院起诉
若是和开发商协调不成 ,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损失 。 这里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发票证明 。

既然逾期交房产生了违约金 , 该违约金就应该按照此前业主和开发商签署的相关合同支付 。 而开发商拿出物业费和车位抵扣券的赔偿方式 , 作为违约金给业主 , 这是通过附加不合理的条件 , 免除自身的违约责任 , 该协议属于“霸王条款” , 不符合法律规定 , 业主可以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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