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发文! 下放用地审批权! 授权和委托给厦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发文! 下放用地审批权! 授权和委托给厦门


??最新消息,今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厦门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厦门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发文! 下放用地审批权! 授权和委托给厦门


??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厦门市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支持厦门当好改革开放先锋,进一步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
??一、将省政府可以授权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省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即厦门市中心城区外),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省政府授权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将省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除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或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等三种情形以外土地,且属于省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即厦门市中心城区外),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实施建设涉及土地征收的,省政府委托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将省政府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事项委托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由厦门市及所辖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涉及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省政府委托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
??此举无疑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用地自主权,能够更加“因地制宜”,结合地方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保障、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城市更新用地诉求、公共卫生应急等最为迫切、最为需要和最为有效的土地利用诉求,提供更为精准有效的土地供给,土地供应更为科学、合理。同时也将提高用地审批的效率,压缩了原有审批的时间,提升了用地保障能力。
??原文如下:
厦门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发文! 下放用地审批权! 授权和委托给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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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厦门乐居(综合来源:福建省政府、克而瑞地产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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