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房产税没来,“房东税”先来了,最高20%,会出现“卖房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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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房产税没来,“房东税”先来了,最高20%,会出现“卖房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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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房产税没来,“房东税”先来了,最高20%,会出现“卖房潮”吗

目前 , 国内房地产市场呈现“量价齐跌”的情况 。 一边是 , 全国平均房价从去年一季度的1.1万元/平米 , 下跌至去年底的9500元/平米 , 全国平均房价下跌了15% 。 另一边是 , 今年以来 , 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情况令人担忧 , 截至到3月份30座城市的房子%成交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了47% , 成交量近乎腰斩 。

尽管现在国内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明显的调整 , 但是 , 房价整体上还是处于高位徘徊的态势 。 像北上深等一线城市的平均房价在6-7万元/平米 , 而二三线城市的房价还是在2-3万元/平米 , 即使是四五线城市的房价也在1-2万元/平米之间 。 而我国居民的月收入也只有在3-6000元之间 , 房价之高远远超过当地居民的收入 。
而针对当前居高不下的房价 , 国家智囊仇保兴提出了新的建议:“想要解决现在炒房客和炒房团囤房的问题 , 需要建立完善的打击炒房客和炒房团的政策体系和税收制度” 。 无独有偶 , “金融市长”黄奇帆也认为:降房价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征房地产税 , 国内持有几十套房、几百套房的人大有人在 , 收持有多套房人的税 。

实际上 , 房产税离我们已经越来越近了 , 去年10月23日 , 我国高层就已经明确表示 , 房产税将会扩大试点范围 。 未来会有更多的城市参加到房产税的试点之中 , 并且会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 对此 , 经济学家马光远则认为 , “十四五”期间是出台房产税的最佳时机 。
不过 , 房产税还没有开征 , 一些省份就率先开征房东税 , 根据云南省税务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中明确了:从2021年1月1日起 , 个人将云南省范围内自有房屋或者租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 并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所得 , 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具体的税率是个人出租住房 , 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 , 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 这样一来 , 会对拥有多套房产的人产生深远的影响 。 比如 , 如果你囤积了10套房子 , 每套房子每月收取的房租是3000元 , 每月就能拿到3万元的租金 , 现在开征了“房东税” , 那每个月就要缴纳3000元的个税 , 房东的持房成本增加了 , 更有利于打击“以租养贷”的行为 。
其实 , 早在云南省宣布开征房东税之前 , 河北、湖南这二个省份率先进行了试点 , 去年9月 , 河北省就发布了《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其中明确规定了个人出租(转租)不能提供具体准确成本费用凭证的以及无法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房东 , 需要缴纳5%~10%的核定应纳所得税 。 同年12月 , 湖南省也宣布进行房东税征收的试点工作 。

从目前情况看 , 国内已经有三个省份开征了“房东税” , 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省份也会参与进来 。 那么 , “房东税”会对房地产市场带来哪些影响呢?一方面 , “房东税”的开征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投资购房者的成本 。 现在各地房价已经停止了上涨 , 如果再开征房东税 , 拥有多套房子的人的压力会增大 。 很多人会选择抛售手中的多余房产 , 这样就可以降低二手房价格 , 在二手房价格下跌之后 , 房租也会同步降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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