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中国|房源314套!抓紧申报!( 二 )


3.在洛阳市城市区(不含偃师区、孟津区)无自有住房(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私有住房和拆迁安置住房) , 且在洛阳市城市区3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的;
4.已享受洛阳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政策或已申请入住洛阳市及各城市区(含高新区、伊滨经开区、龙门园区)青年人才公寓的 , 不得再重复申请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
5.夫妻双方均符合入住条件的 , 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 , 由最具优势的一方申请 。
四、租住相关要求
(一)入住前须缴纳一定数量的房屋质保押金 , 并签订入住合同;
(二)入住期间 , 人才公寓承租人应根据入住合同约定 , 按时支付公寓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燃气、通讯、有线电视、停车等费用;
(三)签订入住合同后3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入住或放弃入住的 , 取消其入住资格 , 不得再次申请;
(四)主动申请退出公寓的 , 应提交解除入住合同的书面申请(兴业苑小区人才公寓入住者向龙丰公司提交;炎黄科技园区人才公寓入住者向龙合公司提交) , 结清相关费用 , 经审核同意后完成退出;
(五)入住期间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 取消其入住资格 , 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后腾退公寓:
1.经审查发现在申请公寓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因工作变动不符合全职引进条件的;
3.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改变住房用途、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拒不配合青年人才公寓日常管理工作的;
5.未足额缴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暖气费等应由个人承担费用超过1个月的;
6.故意破坏公共设施及公寓房内配备物品的;
7.租住人已由单位或个人解决住房的;
8.存在违反入住合同或公序良俗的其他行为 。
五、申请材料
1.《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电子版及3份纸质版(附件1);
2.《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免租对象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或《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减租对象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1份纸质版;
3.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须提供市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级职称人员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级技师需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对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士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对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婚姻承诺书1份(附件4);
5.申请对象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
6.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企业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近6个月纳税证明;
7.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
六、申请受理时间及地址
1.申请对象根据自身需求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 用人单位对照相关标准进行初审后 , 向洛龙区住建局提交相关材料;
2.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日至20日(20日为节假日的顺延一日)接受申请 , 具体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申请受理地址:洛龙区政府大楼732房间(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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