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听说,小产权房又有转正的窗口了?你相信吗?( 二 )


另外 , 《条例》里提到【缺省登记】 , 直白的说就是可以不登记 , 按《条例》里的说法是 , 因为历史遗留违建如果重新测绘会影响到已颁发的不动证产的合法物权 , 所以在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过程过程中 , 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对登记薄的非必要事项进行缺省登记 , 即是说 , 在登记同一合法宗地的不动产面积的时候 , 仅登记合法部分的面积 , 属于历史违建部分面积仅记录于附页的非必要事项上面 。

最后说一下《条例》里说的【交叉登记】指是未办理初始登记的物业 , 在已经办理分户登记或者转移登记的 , 当时先办理初始登记 , 如果确实无法补办初始登记的 , 在权属清晰的情况可以突破连续登记原则 , 无需再补办初始登记 , 而继续为同一合法宗地内的其他房屋办理不动产权手续 。
目前的登记程序是 , 无论分户或者转移登记都必须先办理初始(首次)登记 , 然后带进分户或转移登记(其实这个也不算创新 , 早在1995年 , 深规土[1995
342号文有过规定 , 但342号已于2001年废止了) 。 直白的说就是 , 新《条例》在特定的情况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 可以跳过第一登记 , 直接进行第二登记 。
第二个问题:【绿本强制过户】
首先解释一下绿本的定义 , 这里说的绿本指绿色软皮《房地产证》上记载的“非市场商品房” , 不能上市交易的合法房产 , 通指政策性住房和合法的村民私宅(不包括违建) , 还有一种是城市更新回迁的绿本(多见棚改或土整、征收类的同权回迁)类的房产 。 这类房产在过往操作中 , 非直属是不能过户的 , 哪里是通过司法仲裁 , 也无法过户 。 新《条例》里 , 只要通过司法仲裁 , 绿本(不包括政策性住房和违建)也可以直接过户(过户后依然是绿本) 。

由上可见 , 整个新《条例》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 又何来的小产权确权转正的窗口?
PS:关于小产权转正问题 , 我之前有做一个视频 , 大家没事也可以看看 , 看完你就明白 , 小产权转正到底难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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