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人才购房补贴政策(12)


(二)预审 。中山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将对材料进行预审 。预审通过后向主办单位下发同意参展批准文件 。
(三)申请 。企事业单位在参展结束后利用信息化平台或到现场将申报所需材料提交至中山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 。
(四)初审 。中山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 。
(五)公示 。通过初审后,中山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将申请情况通过新区官方渠道进行公示,为期5天 。
(六)审批 。公示期间未收到问题反馈或经调查反馈情况不实的,中山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将申请材料报送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或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
(七)资金拨付 。新区财政金融局根据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或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情况向申请单位划拨补贴资金 。
第十章设立“翠亨创新贡献奖”
第七十一条对当年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创新创业大赛奖、3项以上国内发明专利、1项以上国际发明专利、省级二等奖以上技能竞赛奖、或省级以上建筑、设计、文化等类别奖励的个人(如团队获奖,申请人应为第一获奖者),给予一次性2万元翠亨创新贡献奖励 。
第七十二条申请材料:
(一)《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补贴申请表(翠亨创新贡献奖)》(附件18)(原件,加盖公章);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四)3个月以上在新区企事业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已退休人员和从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供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五)与新区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公章);
(六)获得奖励或专利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七)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需填写银行卡账号并签字) 。
第七十三条翠亨创新贡献奖采用集中申请、集中受理的方式,申请时间如下:每年3月1日至3月15日、9月1日至9月15日(仅限工作日),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
第七十四条申报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利用信息化平台或到现场将申报所需材料提交至中山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 。
(二)初审 。中山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 。
(三)公示 。通过初审后,中山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将申请情况通过新区官方渠道进行公示,为期5天 。
(四)审批 。公示期间未收到问题反馈或经调查反馈情况不实的,中山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将申请材料报送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或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
(五)资金拨付 。新区财政金融局根据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或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情况向申请人划拨补贴资金 。
第十一章高技能晋升奖励
第七十五条对在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自费通过培训、考试获得职业技能、职业资格等级提升的,给予高技能晋升奖励 。
第七十六条奖励标准:
(一)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6号)(附件19)相关规定,对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证书的,在广东省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按30%、30%、30%、50%和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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