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人才购房补贴政策(14)


(四)实习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等);
(五)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实习协议书(加盖公章);
(六)实习期间考勤记录表(加盖公章);
(七)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报告等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八)实习人员毕业后在新区企事业单位连续12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可提供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九)与新区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公章);
【中山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十)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需填写银行卡账号并签字) 。
第八十五条实习岗位补贴采用集中申请、集中受理的方式,申请时间如下:每年3月1日至3月15日、9月1日至9月15日(仅限工作日),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
第八十六条申报流程:
(一)事前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毕业生入职企业实习时统计相关人员名单、岗位信息,填写《中山翠亨新区实习人员信息表》,并报送至中山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 。
(二)预审 。中山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出具预审意见 。
(三)补贴申请 。由用人单位整理所有符合实习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材料,并利用信息化平台或到现场将申报所需材料提交至中山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 。
(四)初审 。中山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 。
(五)公示 。通过初审后,中山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将申请情况通过新区官方渠道进行公示,为期5天 。
(六)审批 。公示期间未收到问题反馈或经调查反馈情况不实的,中山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将申请材料报送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或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
(七)资金拨付 。新区财政金融局根据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或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情况向申请人划拨补贴资金 。
第十三章鼓励实施“柔性引才”
第八十七条柔性引才是指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突破地域、户籍、身份、档案、社保、人事关系等限制,实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一种引才机制 。对来新区连续或累计工作1个月以上、在核心领域或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成果或明显成效的柔性人才(持C证高层次人才),按照服务期限给予生活补贴 。
第八十八条补贴标准:
(一)对持C证第一类人才,按用人单位给予工资薪酬的50%享受生活补贴,每年最高30万元;
(二)对持C证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人才,在服务期限内分别按照400元/天、350元/天、300元/天、250元/天、200元/天给予生活补贴,补贴天数以实际服务天数计算,每年最长不超过250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第八十九条申请材料:
(一)《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补贴申请表(柔性引才)》(附件23,原件,加盖公章);
(二)《中山翠亨新区柔性工作申请表》(附件24)(需经中山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审核);
(三)引进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五)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证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