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萍乡这座新城区三个地块控规指标整合情况公示

上栗县新城区A-01、I-01-10-2、I-02-08-1地块
控制详细规划指标整合情况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上栗县新城区A-01、I-01-10-2、I-02-08-1地块控制详细规划调整公示:
一.项目名称: 上栗县新城区A-01、I-01-10-2、I-02-08-1地块控制详细规划。
二.申请单位:江西力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具体地点:迎宾大道以北,萍栗南路东、西两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萍乡这座新城区三个地块控规指标整合情况公示】四.拟调整内容:
1、将A-01地块的建筑限高由不大于60米调整为不大于80米,将建筑密度由不大于45%调整为不大于30%,将绿地率由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30%。
2、将萍栗南路以东的A-01和I-02-08-1地块用地边界进行整合,整合后两地块用地编码统一为I-02-08-1,用地面积为6737.7+46208.2=52945.9㎡。
3、以上三地块在保持建筑总容量不变的前提下,将其容积率整合成综合容积率2.27068。整合后萍栗南路以西的I-01-10-2地块用地面积为52171.6㎡保持不变(约78.26亩),综合容积率不大于2.27068,其他规划指标均保持不变,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兼容商业用地(B1),地块兼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5%,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限高不大于80米,绿地率不小于30%。配套建筑面积不低于50㎡的公厕1处,配套独立占地6班幼儿园1处。
整合后萍栗南路以东的I-02-08-1地块用地面积为52945.9㎡(约79.42亩),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兼容商业用地(B1),地块兼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5%,综合容积率不大于2.27068,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限高不大于80米,绿地率不小于30%。配套建筑面积不低于50㎡的公厕1处。 整合后I-01-10-2和I-02-08-1地块配套农贸市场、公厕、社区用房、养老用房、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体育设施、充电桩设施、绿色建筑、智能安防设施、装配式建筑,供电、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须按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配置。配建停车泊位不得低于《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标准。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5%,地块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0%。
三、公示时间及期限: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1日
四、听证权利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五、意见反馈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进行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六、具体方案见附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萍乡这座新城区三个地块控规指标整合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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