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城市燃气管道施工规范:
1、遵循的标准和规范
1.1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
1.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
1.3《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
1.4《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2459-2005 。
1.5《钢管焊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GB/T 12605-90 。
1.6《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析》GB11345-89 。
1.7《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1999 。
1.8《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3-2002 。
1.9《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带(套)》SY/T4054-2003 。
1.10《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4-98 。
1.11《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8923-88 。
1.12《燃气用埋地聚乙稀管材》GB15558.1-2003
1.13《燃气用埋地聚乙稀管件》GB15558.2-2005
1.14《聚乙稀燃气管道工程技求规程》CJJ63-95
2、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在《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中用黑体字要求的内容 , 其内容为:
2.1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 , 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 , 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 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
2.2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 , 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 , 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 。 间断焊接时间超过6个月 , 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它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 ,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 并经考试合格 , 间断安装时间超过6个月 , 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 。 当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 , 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
3、管材及管件
3.1 中压、低压燃气管道宜采用聚乙烯管 , 机械接口球墨铸铁管、钢管、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 , 应符合相关标准 。
高压、次高压应采用钢管、选用的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三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1部分:A级钢管》GB/T9711.1,《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2部分:B级钢管》GB/T9711.2,《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 。
对城镇燃气工程管材的选用根椐工程的技术要求 , 使用场合和市场供货情况以及价格等问题综合考虑对埋地燃气管道、中低压管道选用的管材主要用以下两种:有符合GB/T8163的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 符合GB15558.1的埋地用聚乙烯管材 。 最好不要用其它管道 , 质量很难保障 , 以籍田城区燃气管道为例 , 设计选用无缝钢管 , 而施工改用镀锌钢管 , 造成了严重后果 。
3.2 管件选用的材料、管件壁厚、介质等特性、使用温度及施工环境温差等因素考虑 , 对城区管道的管件按《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2005可以满足要求 , PE管用管件应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GB15558.2-2005 。
3.3管材、管件、管道附件及其他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说明书 , 在使用前应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
4、土方工程
4.1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 , 核对管道路由、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 , 必要时局部开挖核实 。
4.2 施工前 , 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对施工区域内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 , 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完毕 。
4.3在施工中 , 燃气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设施时 , 应对市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 , 必要时应征得产权单位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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