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北青购房锦囊 | ② 买房遇到霸王合同该怎么办?详解合同文本显失公平!( 二 )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 ,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 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 , 按《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 , 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 , 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 , 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 但可协助维修 , 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
Q5:开发商的补充协议里 , 常会出现“套娃”陷阱 , 比如某楼盘《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 ,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内容或其他内容如有冲突 , 以本附件内容为准 。 补充协议往往又会有“本协议的一切解释由开发商拥有”类似字样 。张星:针对格式条款 , 开发商应当尽到提醒注意的义务 。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以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
合同系双方合意达成的结果 , 对于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等文件 , 购房者应当仔细检查是否侵害自身利益 , 若于自身有害则不应当签署 , 以便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
相关法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 , 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如果附件与合同正本内容或其他内容中的非格式条款相冲突的 , 应以非格式条款为准 。
Q6:如果遇到合同中出现不对等 , 不公平的条款 , 除了向相关部门投诉修改合同 , 购房人是否能在合同空白处自行添加补充内容 。张星:目前《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都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和备案的 , 开发商作为强势卖方主体 , 一般情况下购房人很难添加合同补充条款 。
有些合同甚至会针对某些内容约定买房无权调整合同 。 比如“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及产权登记约定 , 要求买受人不得在任何情况下 , 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对该约定中的相关比例提出任何调整主张 。 此条款剥夺、排除了商品房买受人依法享有的请求增加或适当减少违约金的权利 , 属于霸王条款 , 显失公平 。 遇到这种情况最好能通过有效谈判提前修改合同 , 最大限度保证自己的权益 。
如果您还有关于购房维权的问题 , 也欢迎联系我们 。
文/张郁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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