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置业|注意!借名买的房,这些情况下可能被判给别人

购房置业|注意!借名买的房,这些情况下可能被判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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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置业|注意!借名买的房,这些情况下可能被判给别人】购房置业|注意!借名买的房,这些情况下可能被判给别人



日前 , “用你名字买的房不一定是你的房”冲上了微博热搜 , 引发了网友对于借名买房的讨论 。 实践中 , 出于限购、限贷、逃避债务、规避税收或基于身份关系等原因 , 存在借名买房的情况 。 部分买房者通过“借名买房”规避购房障碍 , 却忽视了“借名买房”本身存在的极大法律风险 。 那么 , 借名买房究竟有哪些坑?
借名买房引争议 , 分手情侣对簿公堂
张先生与李女士原是恋人关系 , 因李女士不具备在京购房资格 , 便借用张先生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 。 房屋总价款440余万 , 其中首付款290余万元由李女士支付 , 余款150万元以张先生为主贷人 , 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 , 房屋登记在张先生个人名下 。
双方还为此签订协议 , 明确约定房屋系李女士借用张先生名义购买 , 房屋首付款由李女士出资 , 房屋贷款由李女士负责偿还 , 两年后张先生配合将房屋过户至李女士名下 。
不久后两人分手 , 双方因房屋过户问题产生争议 , 李女士停止还贷 , 张先生每月代李女士偿还银行贷款 。 后李女士以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 要求张先生配合房屋过户 , 并赔偿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各项损失 。
庭审中张先生辩称 , 其认可借名买房的事实 , 也一直在催促李女士尽快完成过户 。 但李女士名下已经有两套房 , 根据北京限购政策 , 不具备购房资格 。 因此 , 是因李女士自身原因未能完成过户 。 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不光影响购房资格 , 作为房贷的主贷人 , 在李女士断供之后 , 银行一直要求还款 , 给其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 为了不影响个人征信 , 张先生只能先行还款 , 这些费用均应由李女士负担 。
诉讼中 , 双方均表示同意将房屋过户至李女士名下 , 房屋剩余贷款由李女士负责偿还 。 在法庭辩论终结前 , 李女士提交了购房资质核验单 , 证明其具备在京购房资格 。 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于各自的损失 。 最终法院判决张先生配合李女士将房屋过户至李女士名下 , 李女士给付张先生垫付的各项费用合计十二万七千余元 。
宣判后 , 张先生提起上诉 , 在二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 。
【法官说法】
借名买房 , 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 , 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 , 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合同关系 。 司法实践中 , 由于规避购房资格限制、逃避债务、特定购房优惠、隐藏真实财产、减免税收、获取贷款或基于身份关系(如夫妻或父母子女)等原因 , 借名买房合同纠纷较为普遍 。 在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背国家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 , 借名买房合同有效 , 借名人享有房屋权益 。
本案中 , 双方签订了《协议》 , 对于借名买房关系进行了约定 , 以书面形式确定了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 。 从借名人和出借人的角度出发 , 该做法值得肯定 , 但借名买房依然存在很多法律风险 。
除了本案的情况外 , 常见风险有:登记人反悔 , 在出资人证据不足 , 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系借名买房关系的情况下 , 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买房款都很困难;房屋被征收 , 征收补偿款被登记人领取从而产生纠纷;房屋实际购买人意外死亡 , 导致实际继承人无法继承房产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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