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农村建房讲究多,这七个法律问题你一定要知道!( 四 )


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低层住宅且包工不包料的 , 即“包清工” , 房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发挥指挥、监督和管理的作用 , 对施工人起实际控制和支配的作用 , 一般认定为劳务合同 。 施工者因提供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接受劳务一方即房主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 , 则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
本案中 , 房主甲将三层楼房发包给个体工匠乙修建 , 双方的关系是建设工程发(承)包关系 , 施工过程中造成丁人身损害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 。 个体工匠乙作为工程的承包人 , 是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者 , 也是安全风险的管控者 , 事故的发生主要是因其管控不到位 , 存在较大过错 , 应承担主要责任 。 其次 , 行为人丙虽然是个体工匠乙的雇员 , 但其在施工中缺乏安全防范意识 , 在未搭建安全防护网、未系安全绳的情况下不规范操作从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 也有一定过错 , 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 房主甲将涉案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体工匠乙修建 , 存在选任过错 , 应当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 , 交付工作成果 , 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 , 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 ,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 , 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 , 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提供劳务期间 ,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 , 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 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 , 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 , “自建低层住宅”是指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 , 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住宅承建方是不需要建筑从业资质的 , 而三层(含三层)以上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调整 , 承建方须具备相应建筑从业资质 。
《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
对于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的所有公共建筑工程、居民自建两层(不含两层)以上、以及其它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镇建设工程、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建筑(以下称限额以上工程) , 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 。
对于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以下简称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设活动 ,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以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作为主要工作方式 。
问题5
邻居建房造成自家房屋
墙面开裂、地面沉降等 , 该如何赔偿?
? 【案情简介】
李某对其房屋进行改造 , 将原有房屋全部予以拆除重新建造 , 开挖基坑深达4米 。 在改建房屋过程中 , 隔壁邻居王某家中出现房屋墙面开裂、地面不均匀沉降等问题 , 故向法院起诉 , 要求判令李某赔偿因其建房造成自己房屋破坏产生的修复损失等费用 。 李某则认为 , 王某房屋出现问题系年久失修所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