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农村建房讲究多,这七个法律问题你一定要知道!( 五 )


? 【法官解读】
建造房屋过程中 , 禁止进行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的活动 。 本案中 , 对于王某家中发生房屋墙面、地面开裂 , 瓷砖裂缝、地面不均匀沉降等损坏的原因 , 双方存在争议 。 司法鉴定意见认为 , 李某坑基施工是造成王某房屋内外装修损坏、不均匀下沉的直接原因 。 结合修复方案和费用的鉴定报告 , 法院最终确认由李某赔偿王某修复损失9.8万余元 。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 , 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
问题6
二十年前邻居紧挨着宅基地建房 ,
如今自建房却被指责妨碍通风采光 ,
责任到底在谁?
? 【案情简介】
1996年 , 李某在自家宅基地上盖了两间三层楼房 , 东墙建在其土地使用范围内东边沿 , 此处紧挨着邻居王某后院西侧 。
2020年初 , 王某在后院新建钢构房 , 因二十年前李某建房时未预留通风采光空间 , 现王某所建墙体与李某的东墙体距离过近 , 导致李某家的窗户打不开 , 严重影响通风、采光 。 李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 , 要求王某将堵塞李某房屋二楼、三楼窗户的房屋部分予以拆除 。
? 【法官解读】
相邻房屋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 在构筑房屋时均应当给予相邻人通风、采光、通行等便利 。 本案中 , 李某建房在先 , 紧邻其宅基线建房 , 未给其通风、采光保留相应的空间;另一方面 , 王某建房在后 , 与李某互不相让 , 明知其建筑会导致李某通风采光受阻而执意为之 。 两个因素结合 , 造成李某通风、采光受到影响 。
法院经审理判决 , 王某应当将其房屋堵塞李某窗户的部分予以拆除 , 并保留适当距离用于通风、采光 。 李某对于王某拆除阻挡部分以及拆除后重建所发生的费用 , 应当按照相应比例承担 。 考虑到李某建房行为在先 , 对于结果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 法院最终酌定李某承担70%的责任 。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 ,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 , 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问题7
邻居建房把出入口堵成“单行道” , 可以要求拆除吗?
? 【案情简介】
李某房屋后门有一条村路出口 , 邻居王某在该路上垒砌了砖块 , 搭起了门架、挡雨棚 , 在路面上修建了围墙 , 使得该路严重受阻 , 难以通行 。 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判令王某拆除在李某出入通行道路上设立的门架、围墙、垒砖等障碍物 , 恢复道路原状 。
王某则认为 , 李某家大门口有村道(水泥路面)与村里的主干道衔接 , 出入通行方便 , 李某诉请拆除的通道并不是李某生产生活的必经通道 。
? 【法官解读】
相邻通行权的主张必须以必经通道为前提 。 只有在相邻一方的土地或房屋由于自然条件或其他原因限制 , 且处于相邻他方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包围之中 , 致使其不通过他方土地就无法通行的情况下 , 相邻方才能主张行使相邻通行权 。 如果除经由该土地通行外 , 尚有其他通道可以通行 , 则相邻方无权主张相邻通行权 。
在本案中 , 李某所主张的其房屋后门村路 , 并非李某为了生产生活的必经通道 , 因此李某诉请要求王某拆除此通道上的门架、围墙、垒砖等障碍物 , 恢复通道原状 , 没有法律依据 。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 , 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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